會計助理呈報假資料 8男女騙薪被控

(加影6日訊)女會計助理因向公司呈報7名假員工資料,欺騙公司連續3個月支薪給7名非員工,8人今日在加影推事庭被控37項欺騙與串謀欺騙罪,面對每項控狀最高監禁10年刑罰。

這宗欺騙案的主要被告是年僅25歲的巫裔女子諾瑪拉,她共面對20項控狀,包括3項欺騙罪及17項串謀欺騙罪。

諾瑪拉面對的3項控狀為去年11月29日、12月30日及今年1月29日,欺騙公司董事阿米努丁,指一名巫裔男子諾阿巴迪是該公司員工,慫恿公司連續3個月支薪給諾阿巴迪,金額高達1萬660令吉。

諾瑪拉也被控與公司前司機納茲林串謀,欺騙公司支薪給2名巫裔男子莫哈末阿里夫及阿米魯。

總額逾6萬

兩人各別面對的4項控狀為,分別在去年11月29日、12月30日、及今年1月29日,慫恿公司支薪給上述兩人,騙額約1萬4100令吉。

諾瑪拉其他控狀指她以同樣手法,與另6名巫裔男女包括凱魯(27歲)、英丹蘇麗亞(33歲)、阿祖瓦(26歲)、阿里夫(25歲)、阿米魯(44歲)及法魯(35歲)串謀,在去年11年至今年1月期間,欺騙公司支薪給6人。

8名被告共面對37項控狀,總欺騙額6萬7851令吉,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並與同一法典第34條文及109條文同讀,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被判最高10年監禁,罰款及鞭笞。

8名被告當中,只有納茲林對其中一項控狀認罪,其他被告全否認有罪。

由于諾瑪拉有多達20項控狀,推事艾娜批准她以12萬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其余7人保釋金介于6000至2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

此案訂于6月17日過堂。

會計師查賬揭發罪行

此案查案官沙菲警長在庭外受詢時指出,主要被告諾瑪拉是受騙公司的會計助理,她利用其職位的便利,向公司提呈7個用來支薪的銀行戶頭,而這7個戶頭持有人都不是公司職員。

另一方面,受騙公司公關與市場執行員蘇海麗周二代表公司出庭聆訊后向記者說,該公司是一家頭巾銷售公司,全國有400多名員工,因此公司多出7個“幽靈員工”也沒有察覺。

她說,直到公司在今年初更換新的會計師查賬時,才發現公司財務有异,始揭發主要被告諾瑪拉的罪行,該公司董事阿米努丁之后報警。

她說,諾瑪拉在該公司任職只短短7個月,在事發后,她已在今年1月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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