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被控绑架少年 等DNA报告下月过堂
(马六甲6日讯)被控绑架13岁印裔少年的华裔无业男子,今日被带到马六甲第三推事庭,因要等待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推事另择6月4日过堂。
被告罗秋文(名字译音,48岁),来自默迪卡花园。
控状指他于今年4月20日大约下午4时,在榴梿洞葛万佳市的一家店屋前,在有企图索取赎金下,绑架一名13岁少年古纳希兰,并将肉票囚禁在峇株安南大班镇的一家店面楼上,然后向肉票母亲丽珠米索取2万令吉的赎金,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如果被判终身监禁,可被施鞭刑。
此案副检察司为娜贝拉,推事为莎再拉杜多。由于要等待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娜贝拉要求择日过堂,获得推事批准,并定6月4日过堂。
被告被带上庭,发现媒体在场后,就低下头来及用手遮脸,躲避镜头,现场未见被告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