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殞落(第20篇) 獲悉公開承認曾行賄 咬緊不放至大法官退休

整理:歐玉萍

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查基,自在2008年11月在砂州古晉出席一項活動上,公開承認在當律師時曾行賄一事后,此事就被卡巴星咬緊不放,直到查基退休為止。

其實打從查基于2007年9月5日,從司法專員直接擢升為聯邦法院法官,反對黨領袖紛紛對他曾擔任巫統法律顧問而大力反對,查基也同年12月再上一層樓擔任上訴庭主席,並在隔年10月受委為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創下最快擢升紀錄的法官。

即使查基之后否認行賄報導,並指是媒體錯誤詮釋,但卻不能平息這場風波,因為卡巴星認為,如果查基是清白,就應起訴他,或應要求刊登報章收回報導或道歉,或起訴報章誹謗或不實報導,但查基卻沒有行動。

要求政府成立仲裁庭

卡巴星甚至致公開信給時任首相敦阿都拉,要求后者不要保持沉默,也致函給查基本人,要求他基于公眾利益,辭去首席大法官職位。

雖然卡巴星多次規定查基在指定限期內作回應,但查基始終不理會,逼得卡巴星入稟高庭申請准令,要求高庭諭令查基回應其投訴。

儘管他在法庭無法獲得所要結果,但他還不氣餒,這回是轉到國會走廊,播出查基致詞錄音證明其說法。

卡巴星之后也援引國會議會常規及聯邦憲法,提呈要求國會辯論查基行為不檢的動議,並要求政府成立仲裁庭,以革除查基,因為查基公開撒謊,犯下嚴重行為不檢罪名,他也獲得多位國會議員簽名支持這項行動。

他還到王宮向時任國家元首端姑米占再那阿比丁呈交信函和錄音,要求召開緊急統治者會議,商討撤銷查基的委任。

之后,他也建議援引聯邦憲法第125條款及全新的2009年法官操守委員會法令,對付查基,並呈交投訴公函給大法官,要求處理有關查基的賄賂及行為失當投訴,令查基成為新法令生效后,首名被投訴的法官。

卡巴星揚言,如果查基堅拒辭職,他日后將在聯邦法院要求查基退審其案件。

查基:卡巴星庭上表現親和

另一方面,查基則繼續擔任其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職位至2011年9月9日退休為止,卡巴星之后撤回他就查基不回應他的上訴案。

查基在卡巴星喪禮上,形容卡巴星在庭上給人“和藹可親”的感覺,並承認他在庭上是位極具挑戰性的對手,雖然當大法官時,卡巴星曾對他作出政治攻擊,但在庭上他表現出親和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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