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醫生證明被要求下機 華婦勝訴亞航賠逾4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醫生證明被要求下機 華婦勝訴亞航賠逾4萬

(布城7日訊)華裔孕婦3年前乘搭亞航班機前往峇厘島時,因被指無法出示可以旅遊的醫生證明書,被要求下機;華婦針對此事起訴亞航公司,今日獲判勝訴,獲賠4萬3999令吉。



以拿督阿都華合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裁決,上訴人周美儀(譯音,44歲)及丈夫賈努利斯(商人,57歲)上訴得直,可獲1萬8999令吉的特別賠償及2萬5000令吉普通賠償。

阿都華合也諭令辯方亞航公司,支付從2011年12月27日算起的5%年利息,以及支付1萬令吉堂費。

上訴人周美儀與丈夫在訴狀中指出,他們于2011年2月2日訂購了飛往峇厘島的亞航班機雙程機票。



訴狀指出,他們攜同4歲女兒(目前7歲)旅遊峇里島4天后,于2月26日飛返吉隆坡。

她說,客機起飛前,一名空姐詢問當時懷孕28週的她,是否有醫生證明她適合乘搭飛機,她向對方表明獲得婦科醫生拿督洪成冠(譯音)的醫生證明書。

訴狀說,該空姐告訴她,其公司網站系統沒有註明她的醫生證明,因而須有另一名醫生證明。

訴狀指出,他們被空姐指示到客機登機前門商討,較后卻被保安人員指示下機;起訴人聲稱下機后,他們遺失了行李箱、相機及手提電腦。

起訴人說,她較后在峇厘島登巴薩機場獲得一名醫生發出的健康證明后,兩人始訂購回返吉隆坡的機票。

答辯方亞航否認訴方指稱遭受嚴格對待的說詞,並堅稱其公司職員接受過培訓,處理任何情況時,都秉持禮貌和專業態度對待乘客。

莎阿南高庭于2012年8月29日駁回上訴人的申請,上訴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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