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持有總地契的屋主失去聯絡,其他屋主不知道如何處理申請分層地契事宜。
⊙陳先生指出,他在武吉免登擁有一間3層的廉價組屋單位。
他說,多年前已取得總地契,隨后交由二樓屋主保管。
他說,據他所知,該名屋主搬遷后,將單位出租給一批外勞居住,如今欲申請分層地契,可是多次聯絡該屋主不果,也沒有對方消息。
他說,目前還可以透過什么方法拿到該總地契,再申請分層地契?
★林若輝律師
建議陳先生從單位租戶手上,取得該名屋主的相關聯絡資料,若無法取得總地契,接下來所有手續無法處理,如果欲申請分層地契,也必須是3層單位屋主共同出席匯報會、宣誓儀式及簽署相關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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