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麗萍:以愛之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謝麗萍:以愛之名

她的丈夫大她9歲,生了首個孩子后,沒有採取避孕措施的他們,又生了第二個、第三個,目前肚裡還懷著一個。



她哭訴,丈夫不告而別,還換了電話號碼,至今失聯逾3個月。沒有工作的她,帶著3名幼子靠著儲蓄過活,現在走投無路,尋求收容所暫時收留孩子。

說著說著,我才驚覺其丈夫已非首次不告而別,同樣的出走戲碼在其懷第二胎與第三胎時,亦已上演,而丈夫往往離家數月后,就會回家,這次也僅是悲劇的重演而已。

一個僅想要一名孩子的丈夫,一再讓妻子懷孕后,然后指責妻子不應生那么多,覺得要背負很多責任及被拖累,希望妻子墮胎,這種男人,坦白說真的讓人很想一巴蓋下去。



我也不禁在想,她又要有多愛其丈夫,才能忍受丈夫一再在她懷孕時不告而別,卻又一再以性命相搏,不斷懷孕生孩子。

這時,腦袋裡就響起了著名音樂人李宗盛作詞的《問》的歌詞,“只是女人,容易一往情深,總是為情所困,終于越陷越深。可是女人,愛是她的靈魂,她可以奉獻一生,為她所愛的人。”

她,也只是眾多傻女子中的一員。

不顧狂歡的後果

愛一個人有許多不同方式,“愛我就要給我所有”的歪理,說穿了就是為了滿足慾望的藉口,女生若擔憂懷孕,不想發生性關係,或要求男伴戴安全套,難道就表示不愛他?

那倒轉過來,無法讓女伴安心,只想著當下的快樂,卻不顧狂歡過后會面對的后果,男的其實也不愛女的吧!

根據衛生部數據顯示,我國在2011年及2012年,每年均有逾1萬8000名未成年少女懷孕,其中逾4000人是未婚先孕。大馬生育權利倡導聯盟,更是每月接獲60至70通詢問墮胎資訊的電話。

愛她,就保護她。保護不了她,那就別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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