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有瑕疵 公眾常出入 安全理由拆黃亞福故居
(新山8日訊)黃亞福故居業主首次通過代表律師透露,黃亞福故居建築結構出現瑕疵,基于常有公眾未經許可進入該處,為免危及公眾安全,被迫拆除建築物。
業主4月曾委託工程公司對黃亞福故居建築物展開勘察,發現該建築物結構有瑕疵,如地陷和建築物裂縫等,以致不宜居住。
業主今早通過Lim Soh & Goonting律師樓的代表律師召開記者會,聲明拆樓原因。該記者會上只有3名代表律師在場,業主未現身。
不願具名的代表律師說,因該建築物經常有未經許可者進入,一旦建築物塌陷,造成公眾受傷等,都可能令業主承受法律責任。
地段暫未有發展計劃
“業主是基于上述原因,被迫于4月30日下午3時至凌晨時分,將建築物拆除,對于拆除課題未顧及公眾感受,業主深表抱歉,但基于公眾安全考量,拆除建築物是不得已的決定。”
針對黃亞福故居曾傳出改建成餐館或興建公寓一事,代表律師說,他們從未發布有關消息,黃亞福故居地段,目前暫未有發展計劃。
至于業主未經市政局許可拆建築物一事,代表律師說,他們只是協助業主發函讓租戶搬遷,其余拆建築物、買賣地皮或租約等事項,都非該律師樓處理,因而不知詳情。
“據了解,市政局至今未針對拆建築物一事,開罰單給業主。”
詢及業主真實身分,代表律師以業主有隱私權為由拒絕透露,只告知黃亞福地段業主是一間私人公司。
代表律師透露,截至目前,只有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曾笳恩和馬華新山市議員官寶發與他們接觸,未有華社團體接洽他們。
陳再藩:業主解釋牽強
報導: 吳燕萍
新山文化人陳再藩認為,黃亞福故居建築物業主拆樓的解釋,非常牽強。
他認為,建築物結構若出問題,業主可尋求建築公司協助修復,未必要將建築物拆除。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業主若真有誠意向華社說明原委,就該現身說法,而不是通過律師發聲。
另一方面,新山廣肇會館會長曾振強認為,建築物已被拆除,再解釋也于事無補,只希望業主重建黃亞福故居。
“雖重建的故居意義已不同,但若能根據故居原貌重建,起碼也能讓后輩看見百年前建築物的形狀。”
他說,業主往后在該處做酒店或其他生意,同樣可吸引顧客前往。
“黃亞福故居和柔佛古廟都是華人的百年文物,希望業主重建華人歷史建築物。”
魏家祥:拆除太過突然
曾建議徵用地段
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魏家祥指出,馬華在黃亞福故居未被拆除前,已建議徵用該地段及保留建築物,但拆除建築物太過突然,一切為時已晚。
他透露,馬華曾委託柔州大臣特別事務官陳書北向大臣反映,探討是否能徵用該地段及保留有關建築物,唯建議被提出不出幾天,黃亞福故居便被拆除。
魏家祥今日率領馬華中委及柔州聯委會會成員前往弔唁新山中華公會會長拿督陳聯順時,針對陳聯順生前曾提出州政府應保留黃亞福故居的意見一事時,如是回應。
他說,他於本月27日在永平會見基層時,該黨巴西古當區會署理主席兼新山中華公會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鄭金財曾在會內提出保留黃亞福故居一事。
他說,之後馬華便委任陳書北向大臣反映此事,討論是否可保留該建築物,但如果政府要收購該地段,該地價值不菲。
“有關問題才被提出,沒過幾日,黃亞福故居便被拆除了。”
他說,黃亞福故居屬私人地段,除非有文物法令保留該建築物,否則,地主要拆故居也無可厚非,而在這起事件上,有關地主只是觸犯沒向地方政府申請准證拆樓的條規。
他坦言,有關建築物已被拆除,加上屬私人地,如地主願意還原故居樣貌,那是再好不過,否則,外人也無法做什麼。
業主針對黃亞福故居建築物發表3項聲明
1)黃亞福故居地段屬私人產業。
2)業主曾通過承租該地段的租戶,于今年4月委託本地一家工程公司對黃亞福故居建築物進行勘察,根據4月2日出爐的勘察報告顯示,該建築物已出現結構瑕疵,不再適合居住。
3)日前許多公眾未經業主同意擅自進入黃亞福故居地段,也有公眾曾目睹幾名癮君子子在建築物內吸毒,令該處引發安全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