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弄壞冰箱 帶上消費人仲裁庭
運輸公司疏忽導致冰箱損壞,拖了6個月依然無法解決。
⊙來自新山的蕭太太指出,女兒在去年11月到吉隆坡唸牙科系。
她說,由于女兒獨自在外居住,她便委託運輸公司,搬運一架剛買不久的冰箱到女兒位于吉隆坡的住家。
她說,運輸費為230令吉,豈料,在抵達女兒住家時發生意外,冰箱直接從羅厘掉下來,導致擎嚴重損壞。
她說,由于無法使用,運輸公司答應承擔所有維修費用,她也多次追討但不果,至今已有半年。
她說,最后一次與該公司經理商討解決方案,因對方僅願意賠償270令吉,在這件事情上對她有欠公平,她能透過什么方法追討合理的賠償?
★林若輝律師
建議事主把案件帶上消費人仲裁庭,交由法庭做出合理宣判,畢竟是運輸公司一時的疏忽,所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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