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裂国家罪 新疆喀什5人被判重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因分裂国家罪 新疆喀什5人被判重刑

(中国‧喀什9日综合电)据当地媒体报导,新疆喀什法院近日对被定性为“分裂国家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5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判刑的5人当中,最高获刑有期徒刑15年,最低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新疆日报》说,这些人的犯罪活动包括:购买存有“东伊运”恐怖组织头目艾山‧买合苏木“迁徙、圣战”内容的微型内存卡,对他人进行台比力克(伊斯兰圣战的活动形式)劝导,随时准备前往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地圣战。

此外,法院指他们从网上下载“宣扬极端宗教思想和迁移、圣战”、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电子书籍和台比力克音视频资料,并传输给他人下载观看使用。

报导中没有提及5名罪犯的身份背景和具体案情,但指出,罪犯“屯某、斯某和阿某”等五人均犯下“分裂国家和危害国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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