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母亲被杀.4狗在笼子还是前院? 警长被指供词矛盾 | 中国报 China Press

DJ母亲被杀.4狗在笼子还是前院? 警长被指供词矛盾

(吉隆坡9日讯)电台DJ陈志康母亲被杀案今日续审,控方传召的第13名证人,也就是带领队伍前往调查的吉隆坡警察总部刑事罪案调查组警长诺阿兹敏阿旺,供词前后矛盾,法官卡马丁择定此案于6月4至6日续审。



诺阿兹敏阿旺接受主控官莎米拉盘问时指出,他在2011年12月1日值勤日晚上10时40分接获有关命案投报,并于晚上11时50分,率领4名队员抵达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凌晨1时30分完成调查工作。

他与队员分工检查命案现场周遭,在前院进入大门前右手边花盆内发现1把没有血迹的31公分长刀子,后来再采集死者血液样本连同刀子,做为证物。

“我们检查死者身体后发现,她身上有5处刀伤,3处在身体,其余2处在手部,死者的手提袋也在案发现场。”



否认没全程参与调查

诺阿兹敏阿旺指出,当时看见陈志康家中养的4只狗,在前院进入大门处左手边的笼子里,但其调查报告书却只列明4只狗在前院,被告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因此指其供词前后矛盾。

莫哈末尤索夫后来又问,陈志康家篱笆是否有弯曲部分,诺阿兹敏阿旺却不清楚;他也假设诺阿兹敏阿旺没有亲自采集死者血液样本,没有监督整个查案过程,因此也不知道狗在那里,调查报告书他只负责签名而已。

诺阿兹敏阿旺否认这项假设,并坚决指调查报告书是亲手所写,全程参与调查工作。

他透露,将花瓶内无血迹的刀,列为证物是基于可能肉眼无法探测到血迹。

当莫哈末尤索夫询问,同意与否该刀子或只是陈志康家人挖泥沙所用,诺阿兹敏阿旺也同意有此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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