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納斯 Anas Zubedy︰新經濟政策的利與弊(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阿納斯 Anas Zubedy︰新經濟政策的利與弊(二)

新經濟政策曾帶來甚麼好處?



有很多。我列舉其中7個:

1)新經濟政策成功減少赤貧。

根據官方數據,我國的赤貧戶巴仙率,在1970年是49.3%,1990年降至15%,並進一步于2009年降至3.08%。



2) 新經濟政策成功重組經濟

新經濟政策推出之后,土著擁有的財富由2.4%增至19.3%;華人、印度人和其他大馬人的財富佔有率超越目標,達到46.8%;外國人的財富則減至33.9%。

在2008年,土著擁有的財富微增至21.9%,非土著減至36.7%,外國人增至41.4%。不同的報告有不同數據,但整體而言,新經濟政策實施比起實施前的2.4%/34.3%/63.3%,更公正和持續分配了國家財富。

同時,在1990年新經濟政策屆滿后,受聘于礦業、製造業、建築業和公用設施業等工業的土著,大大增加。在專業、技術等領域,以及在行政和決策階層,土著人數也有所增長。

3)中產階級的土著人數大量增加

今天,在管理層和專業領域的土著佔了很大比例。這一切很大歸功于新經濟政策。

4)國家免于因赤貧及財富分配不勻而起的社會不安

新經濟政策對創造社會和諧,攸關重要。

5)新經濟政策對國民團結十分重要

新經濟政策促使不同的族群投身不同的領域,許多行業不再由特定的族群主宰。新經濟政策使得馬來西亞不同的族群進入所有的專業領域,使大家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更均衡。新經濟政策是屬于一個馬來西亞的政策,一個促進國民團結的平台。

6)目前種族交融更密切

新經濟政策實施之前,商人除了只聘用自己的同族人,更傾向于聘用同籍貫的鄉親,福建人愛請福建人、廣東人愛請廣東人、古吉拉特人愛請古吉拉特人,由以前到現在,福建人、廣東人或其他族裔的人都有這種界線分明的現象。我們實行新經濟政策時,傾向于使用跨族群的視野,而在新經濟政策實行之前,一個族群本身也是存在分野的。

7)新經濟政策的最大貢獻是使各社群都不再貧困

1970年,佔了半島40%人口的社會最低階層,人均收入只有76令吉,1990年時增至了421令吉;沙巴人的收入由68令吉增至390令吉、砂拉越人的收入由74令吉增至436令吉。收入只達赤貧人士一半的極度赤貧人士,在1990年的人口減至4%,到2008年減至1.8%。數百萬戶家庭得以脫貧,這是值得我們驕傲和慶幸的事。

新經濟政策的失敗之處?

新經濟政策其中一個最大的失敗,就是很多非土著沒有受惠。貧窮的印度人,特別是住在園坵者,至今仍是其中一個貧窮群體。數據顯示,非土著的財富在1990年增至46.8%,但當中44.9%屬于華人,印度人和其他大馬人僅各佔1%和0.7%。

印度人赤貧問題迫切需要受到關注。我們不能任由他們活在窮困中。興權會和它在2007年舉行的興權會運動,就反映了印度人對經濟失衡的不滿和不安。我們既有一個像新經濟政策的穩當行動方案,就不該有人被拋在后頭。

同時,新經濟政策也被濫用。一些有能力的人,本不該受惠,卻也從中撈到好處。我認為,這是許多大馬人不滿新經濟政策的原因。

新經濟政策為何會被濫用?

首先,我們處事並不透明化。在公共政策草創時,我們必須列明可為和不可為之事。事情必須一清二楚。如果我們的目標是除貧,我們便須清楚言明,新經濟政策的照顧對象是窮人,富人不能受惠。做不到這點,便是濫用。

其次,我們必須清楚說明,新經濟政策不是一個永久的枴杖。當人們的處境改善后,我們必須逐步撤除扶助。如此一來,我們可以扶貧,卻不會讓社會變得有依賴性。

第三,把新經濟政策的年限定在20年是錯誤的。要在這么短時間內完成一個這么龐大的社會工程,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我們不能只用數十年,就扭轉500年來殖民期形成的現況。

(譯:余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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