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亮提醒林冠英 “先协调才发表伟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陈嘉亮提醒林冠英 “先协调才发表伟论”

(槟城9日讯)民政党槟州州委陈嘉亮说,槟首长林冠英应先协调槟民联各党意见才来发表伟论,因为在上两周,槟州伊斯兰党唯一的州议员兼槟伊斯兰理事会主席拿督沙力曼,才发表公开支持吉兰丹州政府的伊刑法。



他今日针对槟首长林冠英指,民联槟州政府不会允许伊斯兰刑事法在槟州实行,同时也要国阵表明有关回教刑事法在槟城的立场一事,发文告作出回应。

举办更多对话会

他说,槟州伊斯兰理事会隶属槟民联政府,当时沙力曼文告也指,理事会将会举办更多有关伊斯兰教法典的座谈会及对话会,让更多穆斯林及非穆斯林了解伊斯兰教法典的好处。



他说,就算伊党在槟只有一位州议员,但槟州民联政府也在2010年通过40个非穆斯林严禁使用的所谓伊斯兰专用字眼。

“相比刚落实全国伊刑法的汶莱,也只不过限制19个字眼,吉兰丹也只有24个。让人百思不解的是,槟州民联政府非穆斯林议员占绝大比数,为何不敢推翻这项比汶莱及吉兰丹更严峻的法案?”

他说,根据上述例子,试问,槟首长又如何能够保证在丹州通过伊刑法后,槟州不会跟随丹州的脚步实现伊刑事法?

他说,2012年5月15日,在槟州伊斯兰地庭审理的一宗非穆斯林案件,一位来自印尼的女天主教徒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入狱2个月替代)兼坐牢14天;相信这是槟城首宗非穆斯林被伊斯兰法庭定罪的案件。

他说,为何林首长一直不对这个案件作出详细解释,或者正面回答各方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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