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青巫青達基本共識 伊刑法不適合大馬

報導:謝玉珊

(吉隆坡9日訊)馬青與巫青團針對伊斯蘭刑事法達致基本共識,即伊刑法是伊斯蘭一部分,穆斯林必須遵從;但也認同基于憲法和國情,伊刑法不適合在我國推行。

馬青總團長張盛聞是于昨日接見巫青團執委法杜峇里和阿茲米爾,針對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伊刑法課題,舉行約一句鐘的討論;出席者包括馬青總秘書梁捷順和法律局主任朱偉勝。

馬華不是反伊斯蘭

巫青團長凱里日前促請馬華在針對伊刑法的課題上,不要發表任何破壞國陣成員黨和諧的言論,巫統接受伊刑法是因為它是伊斯蘭教義里一部分,但是否要落實伊刑法則是另外的課題。

為解這項課題引起的紛爭,凱里原定于昨日(週四)與張盛聞會面,但由于后者需要出席在雙溪大年舉行的“反伊法,保憲法”集會,因此巫青團先派出2名執委與馬青會談。

張盛聞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在與兩名巫青團執委會面時,雙方都先各自表述立場,包括他向巫青團澄清馬華不是反伊斯蘭,而是認為伊刑法已違反憲法,也不符合馬來西亞多元種族的國情。

“兩名巫青團執委也向我們講解伊刑法,也表明身為穆斯林,他們必須接受伊刑法是伊斯蘭教義裡一部分事實。”

他說,令人欣慰的是,巫青團也認同馬青的看法,即伊刑法不適合在我國實行。

國青團將商談

發表共同宣言

張盛聞說,馬青領袖與伊青團執委的會談過程氣氛平和,在說明彼此的看法后,也理出雙方都接受的共識。

他坦言,我國歷任首相,包括東姑阿都拉曼、敦胡先翁和敦馬哈迪都曾表明過伊刑法不適合在我國落實的立場,而他不也否認一些指伊刑法“還未是時候落實”或“尚未成熟”的言辭,是一種外交辭令。

無論如何,他說,國陣青年團將會召開會議共商此事,希望屆時能發表共同宣言,表達國青團對于此事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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