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准證拆黃亞福故居 業主將被控或罰5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未獲准證拆黃亞福故居 業主將被控或罰50萬

(新山9日訊)發展商兼地主在未獲新山市政局批准下,拆除新山開埠功臣黃亞福的故居,而遭當局發出指令(writ),業主隨后將被提控,或面對最高50萬令吉罰款。



柔州房屋與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拿督阿都拉迪夫班迪指出,有關地主將在1967年鄉村城市規劃法令第27(2)(b)條文下被控。

他形容,地主在沒有准證下,就將座落在新山市區具有150年歷史的黃亞福故居拆除,此舉如同將新山的部分歷史“擦掉”。

任何拆除工程須申請准證



他說,該地段雖屬私人擁有,業主有權在任何時候拆除建築物,但任何的拆除工程必須申請准證才能進行,否則屬違法。

“黃亞福故居被拆已成事實,希望法律能讓地主受到應有教訓,同時藉此提醒其他業主,必須保留和珍惜新山市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

阿都拉迪夫班迪今日出席在士姑來馬來西亞工藝大學舉辦的“2014年城市與區域規劃國際研討會”后,這么指出。

他說,州政府對古蹟建築物被拆除感到遺憾,地主竟在深夜動工拆除,翌日一早,該建築物已被夷為平地。

位于新山魯馬固打路的新山開埠功臣黃亞福的故居,于4月30日晚上11時,在無預警下被業主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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