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廂說免被霸佔‧那廂講加重成本 商家褒貶參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這廂說免被霸佔‧那廂講加重成本 商家褒貶參半

報導/攝影:陳光前、潘淑儀
(怡保13日訊)霹靂州政府最近落實佔用州政府空間或土地,需申請空間使用准證及臨時租用執照,引起商家讚貶參半,有者認為會令商家成本負擔加重,但也有者認為可避免州土地或空間被人長期佔用,影響州內發展。



不過,大部分受訪者皆贊同使用空間,便得繳費的措施,只是希望政府可簡化申請程序,鼓勵商家繳費使用,而非讓繁瑣的申請程序讓人卻步。

應簡化申請程序

其中,雙溪必雅控股董事主席羅潤強說,如果使用州政府地段作為豎立廣告牌,或用作囤放建材或其他用途,都應該依程序申請。



他說,這是天經地義的事,用了非屬于本身的地段或空間,就應依據手續申請,所以在未使用有關地段前,也應查清楚屬政府或私人,才安裝本身的廣告牌或懸掛廣告橫幅。

他也說,因本身知道州土地臨時申請程序繁瑣,所以不會申請州土地作為暫時性的私人用途。

劉文漢:申請審批時間長

劉殷銓集團董事劉文漢認為,申請臨時佔用空間准證或州土地使用執照費用廉宜,但在提呈申請審批時間冗長,造成申請者不願提呈申請,索性冒險佔用。

他希望可簡化執照的申請程序,在特定期限內完成一切審批,申請者也樂意配合。

他說,其實州政府應開放未曾發展的土地,供農民申請作為臨時耕作用途,發出20至30年期限的臨時執照,讓農民可暫用政府地務農,這不單增加州政府的收入,也不會令土地荒蕪,日后發展才收回。

冀體恤民困

★鄧啟強(65歲,金寶運輸業者)

目前市政廳也征收廣告牌費,如今佔用州政府地也要收費,希望州政府體恤民困,暫緩落實新措施,並另覓途徑增加州政府收入。

制度化撥地

★吳榮裕(60歲,建築業)

州政府要求農友在佔用政府地時,申請臨時執照是天經地義的,但希望政府制度化撥地給農民,就算租用,子民也願意。

如果臨時執照能夠延長至20至30年,申請者都願申請作農業發展,此舉也令雙方受惠,暨助農民耕者有其地,也令州政府收入倍增。

未接獲投訴

★廖志明(霹靂機器廠商公會會長)

怡保的機器廠商,若欲掛放招牌,一般都會設在個人名下的工廠範圍內,鮮少越界佔用政府或保留地段,所以暫沒接獲會員投訴。

政府施行此條例,屬合情合理,商家佔用了不屬本身範圍的地段,理應依據程序繳付相關費用。

沒協助申請

★宋偉釗(國威電腦廣告有限公司東主)

暫未接獲顧客告知收到相關申請信函,不過,由于申請程序繁瑣複雜,一般都不會協助顧客申請任何執照,若顧客需要製作任何款式及大小的招牌,都需自行辦妥執照申請。

若在私人範圍內掛招牌,建議業者基于安全考量,先購買保險,如欲在公共範圍內設招牌,則需先出示批准信函,方才動工。

商家佔用政府地、保留地或廢礦地,申請執照也算合理,一旦發生不幸事故,也可聯繫相關的商家。

未收到通知

★劉宏傑(霹靂鞋業公會會長)

僅從報章上獲悉金寶一帶面對此問題,不過,怡保範圍的會員並未收到有關書面通知。

會員商家在製作招牌時,都會依據程序向市政廳申請,根據指定的大小製作及置放在批准的地段,故此,迄今也鮮少獲投訴。

不瞭解收費

★洪寶德(北霹靂中華總商會會長)

商會會員通常若面對任何問題,都會向商會投訴,不過,至今尚未接獲任何相關投訴。

目前,不大瞭解確實佔用空間臨時執照的收費制度,若是在私人範圍內掛放招牌,就不應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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