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5日綜合電)泰國《世界日報》報道,曼谷刑事法庭昨天下午(14日)批准特別案件調查廳的申請,通緝反政府示威組織的30名領袖。特案廳廳長塔立隨即表示,警方可以立即發動逮捕行動。
據悉,特案廳於上周申請通緝“完美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43名領袖,罪名是涉嫌叛亂和衝闖侵佔政府部門等8項罪名,刑事法庭於本月12日對通緝令申請內容,審理了特案廳以及示威組織律師,並於昨天批准針對30名示威領袖發出通緝令。
刑事法庭指出,特案廳申請逮捕的43名被告,其中13人已成為法院其他案件的通緝犯,也就是“黃衫軍”(人民民主聯盟)封堵機場案的被告,而且沒有愄罪潛逃的嫌疑,所以不必重新通緝。至於另30名被告,法庭允許警方逮捕後立即移交法院羈押,警方不得擅自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