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日綜合電)中國和越南跨國拐賣兒童案,週五在中國廣西防城港中院宣判,24名被告因拐賣兒童罪判刑。
其中黃清恒、黃曼麗、阮氏軍3名主犯,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另外21名被告分別判處1年10個月至15年。
2011年年初,廣西公安機關接報有人涉拐賣兒童。經過半年的調查,同年7月循線破獲以越南人為主的拐賣兒童集團。
該集團自2010年9月以來,在越南購買20多名嬰兒,從廣西東興市偷渡入境后,走小路繞開公安邊防檢查站到達防城區汽車站,然后乘車把嬰兒帶到廣東揭陽和汕尾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