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部長前政治秘書冼黑錢案.要求索取控狀 三司駁回哈斯比上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前部長前政治秘書冼黑錢案.要求索取控狀 三司駁回哈斯比上訴

(布城16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被控洗黑錢的首相署前部長丹斯里諾莫哈末前政治秘書哈斯比沙達,要求索取控狀進一步資料的上訴。



以拿督阿查哈莫哈末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認為上訴人哈斯比沙達提出的事項是不適合上訴,因而一致批准控方要求撤銷哈斯比沙達上訴的初步反對。

阿查哈法官認為,高庭是根據1964年法院司法法令第3條文作出裁決,上訴人未受到最終處置,所以他不可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駁回要求展延審訊



上訴庭也駁回哈比斯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益,要求展延在地庭的審訊,以便當事人上訴到聯邦法院。

阿查哈認為,沙菲益須對要求展延案件審訊,入稟正式申請。

另二司是拿督莫哈末查華希及拿督阿邦依斯干達。

哈斯比沙達是針對檳城高庭于2012年6月19日,駁回他要求索取被控冼黑錢控罪進一步資料申請,提出上訴。

哈斯比是在2001年反洗黑錢法令4(1)條文下面控。控狀指他在2010年2月11日,在日落斗哇一座公寓涉及洗黑錢,從中獲得213萬4656令吉。

他否認控罪,獲允許以6萬令吉及2人保外候審;一旦罪成,他可面對監禁最高5年,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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