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砂成第二反對州因素 民行強大沒有巫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冠英:砂成第二反對州因素 民行強大沒有巫統

(檳城16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兼檳首長林冠英說,砂拉越成為全馬第二個反對伊斯蘭刑事法的州政府,是因為它有一個強大的行動黨,并無巫統。



他今日在文告說,一週前他宣佈檳政府絕不在檳州推行伊刑法,也促請其它國陣州政府反對。州政府歡迎砂拉越政府成為全馬第二個反對伊刑法的州政府。

“砂拉越跟隨檳州腳步,不推行伊刑法,因為它是違反憲法。我歡迎砂拉越首長丹斯里阿德南沙登昨天在砂州議會宣佈,絕不推行伊刑法及砂州政府也絕不沒收國文版《聖經》。”

他說,馬華及民政沒辦法影響巫統的政策及決策。這兩黨是否設定重新入閣條件,國陣及巫統必須解散,由布城及吉蘭丹州政府成立研究于丹州推行伊刑法的聯合技術委員會?



他說,馬華和民政只反對伊黨在丹州推行伊刑法,卻不反對巫統。巫統必須對這個聯合技術委員會的成立負起全責,因為這是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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