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以92令吉賄警不果 印度籍遊客判罰4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圖以92令吉賄警不果 印度籍遊客判罰4000

(新山18日訊)印度籍青年遊客,企圖以92令吉賄賂警員,替犯下冒充欺騙罪的友人脫罪不果,反遭其禍,今早在獻議饋贈罪名下,被判罰款4000令吉。



庫沙拉維登星(23歲)被控于今年5月6日晚上約11時45分,在古來再也縣士乃大道,以92令吉企圖賄賂古來再也警區伍長莫哈末三蘇峇里,作為不檢舉友人曼迪星冒充他人身分的酬勞。牴觸刑事法典第214條文,並可在相同條文下定罪和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不超過21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了解,被告多次來馬旅遊,最近一次入境是于今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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