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發罰單起警惕作用 駕駛態度改變AES奏效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9日訊)大馬公路安全研究院總監黃紹文博士指出,該院調查結果顯示,自動執法系統(AES)實施雖不到一年,但已對駕駛人士起著顯注的教育和警惕作用,並且開始改變人們的駕駛態度。

他說,自動執法系統採用系統化程序,24小時執法不但取代人力執法的時間限制,也進一步提升執法的準確性、時效性及懲罰性作用。

僅14地區安裝系統

“盡管目前全國祇有14個地區安裝該系統,但整體上,此系統執法卻非常有效,24小時‘電眼’執法,一有人超速駕駛或闖紅燈,即時拍下犯規實景,具備清晰度和準確度,有圖為證,無從質疑。

他指出,自動執法系統操作功能也符合時效性,即從拍攝違規者、攝圖分析至資料核對,一般上,違規者在2週內便接獲罰單,遠比過去的人力執法和發罰單來得有效,類似3年前闖紅燈,可能3年后才接獲傳票的問題大大減低。

“最重要的,執法當局透過有效系統化執法,快速發出罰單予違規者,能夠直接警惕當事人,否則,事隔太久,當事人或已忘記自己曾經闖紅燈,在時間警惕作用已大為減低。”

黃紹文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舉例南巴生谷大道(SKVE)和布城聖淘沙大道,自此路段安裝自動執法系統后,無論白天或晚上,該路段的車輛多數是靠左邊跑道行駛,車速平均保持在每小時70公里,可見駕駛者已開始改變駕駛態度。

詢及有者在沒有安裝自動執法系統的路段可能“故態復萌”,他說,祇要執法程序湊效,持續“一犯即捉”,讓違規者領教及意識到執法單位加緊效率,尤其繳付罰款時的“心痛”及需要奔波面對的麻煩,相信車主不會願意為了加速3分鐘,浪費3個鐘去等繳付罰款吧?!

闖紅燈超速減至2.2%和10%

道路安全研究院報告顯示,迄今闖紅燈及超速駕駛的違規率分別已減至2.2%和10%,車禍死亡率相應減低。

該調查報告指出,自動執法系統實行后,逾90%駕駛者在平日都有遵守駕駛時速及交通燈規則。守規率從之前63%,提高至91%。而週末的時速遵守率則從60%增至90%。

闖紅燈的違規率則從之前的4.3%降至2.2%,顯見駕駛者態度開始改善。

報告分析,摩哆闖紅燈的違規率最高,而且摩哆在我國交通佔50%,車禍死亡率也最高。

總結報告,自動執法系統安裝后,駕駛人士在遵守時速限制和交通燈方面的駕駛態度開始改變,當中也有受訪者稱,即使在沒有自動執法系統安裝的路段,也會按照告示牌,遵守時速駕駛和交通燈。

當局共展開4項調查來評估自動執法系統的成效,2項是考察駕駛人士態度,另2項是訪問駕駛人士對交通規則的概念和接受程度。

其中時速和闖紅燈的調查是獨立進行,並非依據自動執法系統提供的數據。

摩哆違規率(安裝自動執法系統前后)
地點 之前 之后
巴西富地路 7.49% 4.58%
舊巴生路 4.23% 1.77%
怡保路 3.4% 1.75%
和豐 2.76%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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