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地契買賣談不攏 申請庭令測量分地

和姊姊住在沙登新村的祖屋,由于各有家庭,祖屋已分為兩戶,卻屬于同一個地契。

⊙練女士指出,該祖屋是父母留下給其兩姊妹,姊姊非常多管閒事,家務事什么都要管,連其兒女都經常被教訓。

她說,20多年前已搬離祖屋到別處居住,多年來將屋子出租,近年想賣掉祖屋,便詢問姊姊是否要購買,怎知姊姊以沒錢拒絕。

她指出,最近有一個買家有興趣,與對方達成協議后便處理買賣手續,目前已搞得七七八八,姊姊卻不肯交出地契。

她說,祖屋是99年地契,姊姊已居住60多年,現在賣屋手續幾近完成,但欠地契而已,應該怎么做?

林若輝律師

如果地契屬于練女士與姊姊聯名,姊姊不肯交出地契的話,練女士唯有向法庭申請庭令。

在這個情況下,練女士可以聘請土地測量師,來測量地皮是否可將原本的地契一分為二,這樣劃分會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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