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接投報辱罵警官

(安順19日訊)安順警區主任伍國樑助理總監指出,警方在今日提名期間,先后接獲2項投報,包括有人向警官爆粗。

他說,在首項投報中,有人向執行任務的警官爆粗,牴觸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5年,或罰款,又或兩者兼施。

他說,警方已逮捕1人調查,但拒透露被捕者身分。

他說,另一項投報是在提名中心外,有一批人越過警方的圍欄,觸犯刑事法典第188條文,即違抗由一名公務員適當頒佈之命令。罪成者可被判監禁6個月,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伍國樑說,在這起事件中,警方未捕獲任何嫌犯。

他希望政黨遵守條例,並指若有人在沒申請准證下舉辦講座,警方必會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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