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芳︰最佳拉票员
一群巫青团员及土权分子闯入神圣的槟城州议会厅已经不像话,警方维护法纪的效率更加不像话。
在警察眼皮下,这批滋事者,破坏州议会电动门并强闯入内,冲入会议厅、踩议长桌子、叫嚣并要找州议员雷尔。
从闹事、破门、占据议长席位、叫嚣、3名代表入内“谈判”到闹事结束,很奇怪,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被捉。
那些闹事离去后才遭警方扣留的12名滋事者,录完口供即获释,第二天还“重返”州议会,参与巫青团与警方的对峙。
他们会否被提控上庭?大家心照不宣。
不是民众不信任警方,而是以往太多个案说明,对于这类滋事者,警方往往太“民主”、太“仁慈”。
警方的工作是维护法纪,对滋事者的脱序行为不阻止,叫失责;对滋事者弄坏电动门并闯入议会厅不采取行动,叫严重失责;让滋事者在议会厅内叫嚣,那简直是无能。
该执法时不执法、该捉人时不捉人,当然不是民主与仁慈,而是失责与纵容。
目无王法
至于巫青团呢?
敢闯州议会创下历史,不叫有勇,而是无谋。
目露凶光及叫嚣大骂,不叫道理,而是霸道。
公然威胁他人安全,不叫有勇气,而是目无王法。
用无谋、霸道及目无王法方式,来捍卫所谓的尊严,只会吓跑人,让选票继续流向民联,即使槟州巫统为硬闯州议会事件道歉,也去除不了爱好和平者心中的厌恶感。
警方、巫青、土权,果然是民联的3个最佳“拉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