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藏報攤被控 患癌小販罰1400

(芙蓉23日訊)華裔報攤小販被發現在報攤藏有私煙,今日在芙蓉推事庭承認有罪,被告求情時直指本身是一名癌症患者,希望法庭輕判,推事最終判被告罰款1400令吉。

被告鍾立明(譯音,54歲),被控于2012年7月26日下午2時35分,在汝來的迪沙嘉斯敏花園,被關稅局執法官員發現被告藏有30包(20支裝)各種牌子的普通私煙及11包(12支裝)印尼私煙,總值80令吉60仙。

執法官員發現所有香煙包裝都無任何稅務標籤,被告也無法出示文件證明香煙並非私煙,此舉已牴觸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並可在第135(1)(iii)(aa)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最低刑罰為相等于充公私煙10倍的罰款,最高刑罰可達罰款的20倍、或入獄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聲稱本身是一名舌癌患者,目前正接受治療,還需承擔兩名正在求學孩子的生活費,要求法庭給予輕判。

推事西蒂判處被告罰款1400令吉,若被告無法償還則入獄4個月代替,此案主控官為查麗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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