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警局助烛光晚会扣留者反被捕 5律师胜诉获赔37.5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赴警局助烛光晚会扣留者反被捕 5律师胜诉获赔37.5万

(吉隆坡23日讯)高庭今日裁决,警方5年前不合法逮捕前往警局协助14名参与烛光晚会扣留者的5名律师,宣判5名律师在起诉警方案中胜诉,各获赔1万5000令吉普通赔偿,以及6万令吉加重和惩戒赔偿。



5名起诉人律师可获37万5000令吉的赔偿。

据“当今大马”报道指出,法官也裁决起诉人可获10万令吉的堂费。

高庭法官法官约翰路易士指出,有关逮捕行为属非法禁锢,因起诉人当时遭到警方扣留过夜,并被否决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



自法律援助中心

他说,该5名律师是来自法律援助中心,他们被委派前往十五碑警局协助14名参与声援社运分子黄进发烛光晚会遭逮捕的民众,起诉人在现场一直站在保安亭前以电话和14人保持联络,劝他们不要签署任何警方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条文下提供的任何文件,因为那可能会否决他们获得律师的权力。

法官指出,其中1名起诉人尝试联络警官祖德佩雷拉,但后者拒绝接见律师,而警区主任则命令这5名律师需在3分钟内解散,警方随后逮捕及扣留这些律师直隔天凌晨4时才释放他们,这些律师较后都没有被控上庭。

法官也说,法庭质疑祖德佩雷拉就援引第28条文拒绝律师接触被扣者的解释,后者曾数次改变口供。

5名起诉人分别是法迪亚、慕妮、普丝巴瓦蒂、丝哈伊妮及拉维德尔,他们在此案中起诉多造,包括总警长,时任十五碑警区主任旺巴里以及负责逮捕行动的祖德佩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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