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燕萍冀教部嚴格規定 不能拒升職任副校長

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3日訊)全國教師專業職工總會(教專)總秘書駱燕萍說,教育部必須制定嚴格規則,除非理由充足,否則,凡獲推荐升職為副校長的教師,皆不能以不想調往其他華小為由,拒絕升職。

她說,目前,有50%在華小執教的華裔教師擁有大學資格,教育部可以考慮讓這些擁有大學資格並在華小執教的華裔教師接任華小副校長,以填補空缺。

她是針對吉南教師公會主席陳福文呼吁華小教師重視接棒的問題,以免華小因缺乏華裔行政人員而改由友族填補空缺,包括華小副校長空缺日益嚴重的問題,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么說。

或導致委他族擔任

駱燕萍指出,以前,華小副校長多數入行時不是大學畢業,多是服務一段時間,表現優異獲得推荐進修大學課程,畢業后再升職為副校長。

她說,早期,教育部採用的服務薪金制是按照大學資格及非大學資格來制定薪酬;今年1月1日起,公共服務局已批准將大學(PPPS)和非大學(PPPBS)的服務制度合併為教育服務綜合制度(PPP),所有DGA34的校長及教師可以年資升級到DG38。

“同樣的,教育部也實施教師統一薪金制(Skim Gaji Bersepadu),即沒分大學及非大學資格。所以,只要符合大學資格,又是華小的華裔教師,相信都具備學歷和經驗條件,能勝任副校長。”

最近,馬六甲普羅士邦國中因獲派不諳華文和不具華文資格的第一副校長,而強烈反對,此風波引起華教界關注,有者指往往是教師不願升職,才導致教育部委派他族任職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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