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婦面書力挺控2罪 控4武裝分子 | 中國報 China Press

1主婦面書力挺控2罪 控4武裝分子

(吉隆坡23日訊)3名涉及恐怖活動的武裝分子,今午在波德申和太平被控,在吉隆坡,一名在網上支挺恐怖分子的巫裔家庭主婦也被控兩罪。



在太平,莫哈末阿米化迪哈(22歲,來自馬六甲)和莫哈末哈菲(28歲,來自雪州蒲種)疑涉及恐怖活動被控,首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4日至6日早上10時至中午12時30分,在霹州司南馬的伊佐甘榜艾益遮尼,進行恐怖活動及足於威脅斜利亞人安全的思想改造,牴觸刑事法典第130 G(a)條文。

次被告也被控在相同地點、日期及時間,意圖支持伊斯蘭國家伊拉克與Syam恐怖組織(ISIS),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條文。

庭主楊錦祥案訂5月30日過堂,以移交吉隆坡高庭,被告不准保外。



鼓吹恐怖主義思想

在波德申,莫哈末凱里爾(27歲),被控於2013年11月1日晚上10時至2013年11月3日下午3時,在波德申英達柏蘭納花園一間民宿,鼓吹恐怖主義思想,意圖危害敘利亞人民,牴觸刑事法典第130G(a)條文(574法令),推事擇定6月4日移交吉隆坡高庭。

在吉隆坡,家庭主婦阿茲莎(55歲),因在面子書“支持”恐怖分子犯罪行為而被控,首控狀指被告于今年4月24日下午約2時,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大廈24樓,在知情下透過面子書帳號“旺嘉”(Wan Jah),支持恐怖分子犯罪。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時間地點,以另一個面子書帳號“阿茲莎尤索夫”(Azizah Yusof),支持恐怖分子犯罪做法,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b)條文(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為)。

出動特警押嫌犯

3被告皆在刑事法典130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面對終生監禁或監禁30年,或罰款及充公被指牴觸法令或企圖用來犯罪的資產。

阿茲莎和莫哈末凱里爾聘有律師,在太平面控的莫哈末阿米化迪哈和莫哈末哈菲則沒聘請律師。

他們被帶上推事庭面控時,警方皆嚴陣以待,出動多名特警人員押送嫌犯上庭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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