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籍男子偷護照被控 晉求情階段竟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伊籍男子偷護照被控 晉求情階段竟不認罪

(吉隆坡23日訊)一名伊拉克籍男子在承認偷竊1萬令吉現金及3本護照罪名后,在求情減刑階段,不為自己求情反為自己辯駁沒有偷竊3名護照,令推事哭笑不得。



被告拉菲拿漢(38歲)被指在今年5月5日,在大約在凌晨3時30分,在金馬區某間餐館當招待員時,在店里偷竊1萬令吉現金及3本護照,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81條文,並可在同一條文下受罰。在此罪名下,最高刑罰為7年監禁及罰款。

被告是在通譯員唸出控狀后,強調他只偷一本護照,另2本護照不知為何會同時出現,后來在通譯員再度問他是否認罪時,他卻認罪。

當推事爾里沙里曼要這名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為自己求情時,沒料被告再度強調自己沒有偷竊3本護照。



推事只好解釋,這階段是要被告說出種種有利于他的理由,讓法庭考慮是否能降低刑罰,而不是給被告強調自己是否偷取多少本護照。

被告最后向推事道歉,并指判決是推事的權利。

推事最后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刑期從5月13日的逮捕日算起,此案的主控官為諾戴安娜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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