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罪成 畿內亞籍婦死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販毒罪成 畿內亞籍婦死刑

(莎阿南23日訊)一名在兩年前販賣964.6公斤冰毒,而面對2項控狀的幾內亞籍婦女被控罪成,今日遭判處絞刑。



司法專員鍾秀琴(譯音)是在控方成功證明此案超越合理疑點下,對32歲的被告阿米娜達莎諾做出以上的裁決。

被告被控在2012年7月30日晚上8時,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行李處,被發現在行李內藏有重達600.2斤冰毒,她也被控在同一天,同時間和地點,內褲藏有364.4公斤毒品。

被告因此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並且可在同一法令的第39B(2)被判刑,一旦罪成,將被判死刑。



審訊期間共傳召了5個控方證人,以及一名辯方證人。

此案主控官為米爾扎莫哈末主控官,被告代表律師則是莫哈末希迪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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