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爷受贿囚11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佛山房爷受贿囚11年

(北京24日综合店)据新华社报道,去年被网帖举报坐拥多处物业和住宅的中国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因犯受贿罪,周五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约5万令吉)。



陆帜然收到判决书后,口头表示不上诉。

据悉,1998年至2004年,陆帜然在担任原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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