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電訊公司起訴追討4000 老翁鳴冤沒上網
(馬六甲24日訊)住家沒安裝上網設備,老翁卻被追討4000餘令吉上網費,還遭起訴。
雖然老翁于4年前被追討上網費時,曾向電訊公司反映,該公司職員承認老翁無辜,並說沒事;可是,事隔4年后,老翁接獲律師信遭起訴。
這名老翁是69歲的王瑞強,來自東街納。他今日向民主行動黨格西當區州議員陳仲祥尋求協助。
他說,他于2010年3月間接獲馬電訊致電通知,指他拖欠4227令吉70仙上網費用后,就到該公司向職員反映,對方表明知道那是冤案,並告訴他沒事。
今年3月,他接獲律師信后,再次到電訊公司反映,職員同樣表明沒事。
他說,他曾要求職員以白紙黑字說明他的案件無事,對方卻說公司不能發出這種信。5月他再接到律師信,說明案件訂于6月11日在法庭過堂。
4年前已反映
他指出,信中有註明他于2007年5月26日申請連線到貞巴格住家的上網服務。
他說,信中列出兩個地址,即他位于東街納住家的地址以及另一個是位于貞巴格的地址,可是他不曾居住貞巴格的有關地址,也沒有申請上網服務。
陳仲祥說,事主曾兩度向電訊公司反映,職員都表明無事,也了解有問題,為何卻沒有採取必要的行動,如今卻要事主上庭。
他說,他將致函電訊公司,反映實情,如果該公司不能妥善解決,他將協助事主上庭處理有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