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賓星指專家舉證 明福左頸傷口像他殺

(布城26日訊)趙明福上訴案今日在布城上訴庭開審,趙家代表律師哥賓星說,有專家證據顯示趙明福墜樓前,其左邊頸部的傷口與遭他殺特徵相似。

他說,專家提供的證據顯示死者頸部有被施力后留下的傷痕,從而造成左邊頸部的傷口。

他在庭上爭辯說,趙明福在被反貪會扣留時手機被扣押,更不被允許和代表律師見面,因此反貪會必須對死者的人身安全負全責。

他今日在代表趙明福哥哥趙明基,就2010年1月5日,驗屍庭裁決趙明福墜樓案為懸案一事提呈上訴時,在庭上這么說。以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立夫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日聆審此案。

判決家屬不滿

哥賓星說,專家證據也顯示趙明福生前過著與一般正常人無異的生活,而且也將在近期內結婚和為人父,種種跡象一再顯示趙明福沒有要自殺的理由。

趙明福生前是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政治秘書,他于2009年7月15日下午5時許,被雪州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帶回總部,協助調查雪州民聯州議員被指濫用選區撥款事件。

豈料隔日下午,趙明福被發現臥屍在銜接雪州反貪會總部辦公室的5樓露台。驗屍庭過后將此案列為“懸疑”判決,家屬不滿,向莎阿南高庭提出上訴。

莎阿南高庭于2011年12月駁回趙明福家屬要司法檢討的申請;趙家去年2月獲得上訴庭批准准令,聆審他們挑戰高庭裁決的申請,但因部分重要法庭文件不足,此案展延至今年1月23日審訊,此案較后也多度展延。

此案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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