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標:人情憑誰來定錯對

行動黨州議員雷爾一句“巫統混帳”,惹毛巫青團。先有“巫青團員和支持者”,破門硬闖檳州議會,腳踏議長席(這等聲勢,換作古代,必能拔寨為王),后有行動黨黨部遇襲,數十憤怒青年(樣貌雖老成,但自稱巫青團,是青年沒錯),喊打喊殺,以雞蛋當子彈,怒擲發洩。

當事人有名有姓,有頭有臉,抬出巫青團金漆招牌,但畢竟幹的是違法事(神聖議會,以州元首為尊,以人民為大,容你當自家遊樂園亂跳亂踢?),巫統領袖見行動黨狠狽,雖不免心喜,口頭上還是要自詡文明,不敢一口認同暴走行為,因此,也就有了東姑安南說的“若証實他們來自巫統,將採取內部調查”、慕尤丁說的“巫統遵從法律和支持憲法”云云。

不管怎樣,慕尤丁還是出言愛護:“當黨受到挑戰,他們作出各種舉動,也是人之常情,為了維護黨形象及尊嚴,才會有此反應”。好一句人之常情,言下之意,就是以情為先,法理為后,這一來,不論世俗法和伊刑法都該丟掉,國家大概要訂立一套“情緒法”,以裁量各種破壞社會的行為,法官就換個情緒管理專家來做。

請你們多保重

在民主國家,議會廳民意最高殿堂,佔據議會廳可以等同癱瘓國家之罪,罪名不輕。但“巫青團員和支持者”的行為和巫統領袖的詮釋,給了佔領議會廳新的意義。因為“人之常情”,議員和政治人物,請你們多保重。快在建築物前建圍牆(柵門要鋼的,堅固點);在理面謀事的,也去買些安全帽和安全裝置來穿載,找武器防身,打扮到像紅頭兵那樣,應該就標準了。

人之常情,的確不可忽略。雷爾口舌招尤,那是無庸置疑。罵人celaka如同印度人被罵paria,都是不該,這效果他懂,他也做了,很應該去面對后果,吃點苦頭,不過,苦頭不能是拳頭。

泰國也搞集會,台北也搞佔據立法院,不同的是,人家至少試盡合法途徑,算是“逼上梁山”,不得不以武力嘗試突破,“巫青團和支持者”能這么振振有詞?不爽,有很多合法反擊途徑,可以在集會痛罵、也可以在議會怒罵,但都沒做,一開始便跳到“人之常情”階段,難道真的是“拳頭大曬”?

這個社會,要是人人都講“人之常情”,不爽的就打人、沒錢的就搶人、不想執法的人就忽悠人、無法解釋的就怨人;到時不只議員,大家也要帶紅帽、拿木棍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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