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俊:在美國思考大馬的墨鏡爭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楊家俊:在美國思考大馬的墨鏡爭議

到美國公幹趁工作的空檔,走上紐約街頭時發現,這裡交通雖亂,司機駕駛的態度卻奇佳,司機除都有繫好安全帶,遇到斑馬線時也會主動先停車讓行人過馬路,甚至在紅綠燈路口,也無需多設一個只供左右轉的燈格,車輛在綠燈時只會緩緩駛到路口,等待行人過了馬路才駛過。



如此駕駛態度,與我曾到過的新加坡及紐西蘭等國家相同,他們的司機都把奉公守法當作理所當然,駕駛不用手機、不超速,而且逢見斑馬線必停,無需紅綠燈的指示。

除了是個人的駕駛態度,很大程度是因為這些國家的執法效率震懾駕駛者,他們心中的“被逮捕几率”高,間接逼使他們守法。

大馬特別是在吉隆坡,走在路上的行人必常提心吊膽,因在我們的路上,醉酒駕駛、不系安全帶或者邊駕駛邊用手機等很常見,甚至斑馬線也如同虛設,沒有司機會停車讓路行人。



追根究底,並非大馬沒有嚴厲的法律,我們擁有嚴厲的陸路交通法令;也非大馬沒有足夠的執法人員,我們有地方政府交通執法官(房政部)、有交警(內政部)、有陸交局官員(交通部),還有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首相署),但路上駕駛者還是不曾把法律放在眼裡,問題何在?

一個法令,至少4個執法單位執行,一輛馬車多頭跑,有問題互相推卸,有功爭著領,人民樂得看著你們各單位鬼打鬼,違法者則繼續逍遙法外。

引起民間反彈

數年前曾發生的一項爭議,便是交警發出的罰單要由陸交局去追查車主背景資料,結果兩單位互不協調,造成交警堆積的罰單數以千萬。

最近掀起的爭議,是警方宣佈將于6月16日起,針對不合規格的隔熱膜(墨鏡)、車牌及警示燈展開大檢舉,但墨鏡的課題卻引起民間反彈,交通部快快站出來“做好人”,聲稱要檢討。

交警不是被交通部管轄,但此時交通部卻要做英雄介入,最后執法的卻是交警;而且,由于許多違例的轎車都是入口車,海關放行了,交警卻在過后刁難,令車主無所適從。

當務之急,要一勞永逸解決交通規則相關的法令,提升執法效率,減少每年逾6000人車禍死亡。類似政府部門之間“狗咬狗骨”,見洞補洞是毫無可取之處的,反會讓人民看在眼裡笑在心裡。

政府應落實將所有關係到陸路交通事務的,都歸于一個部門管轄,所有單位統一管理,以免再不時引發爭議,讓人民無所適從,勞民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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