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逾期逗留同鄉 越籍男被控賄賂

(新山27日訊)為救逾期逗留的同鄉,一名越南男子以300令吉賄賂警員,遭反貪委會提控,面對監禁2個月代價。

被告阮文峰(29歲)擁有合法入境准證,任餐館侍應生,他被控于4月15日凌晨1時45分,在新山柔佛再也花園德達6路,以300令吉賄賂正在該處巡邏的至達城警署伍長馬茲羅希山,希望后者放過逾期逗留的同鄉阮文江(24歲),賄賂警員行為已牴觸刑事法典第214條文(獻議饋贈罪名)。

被告承認罪行,稱無力償還高額罰款,希望法官輕判。

法官莫哈末哈達爾判處被告罰款5000令吉,否則以監禁2個月代替。

主控反貪委會官員傑亞斯瓦仁透露,被告與同鄉同住在柔佛再也花園,事發時,被告的同鄉出外散步,遇上巡邏警員,由于行徑可疑,警員向前查問時,其同鄉拔腿就跑,警員立即追捕。

被告便向馬茲羅希山行賄,希望巡警放過同鄉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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