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交往7年,財務女經理結婚1年后,“丈夫”卻不願和她圓房,她申請判婚姻無效后,才發現枕邊人原來曾是女兒身。
“丈夫”則稱已變性,早就向妻子坦白無法和她圓房生育。
這起罕見婚變案因婚姻資產的分配而鬧上庭,擔任集團財務經理的47歲妻子,和當補習老師的50歲“丈夫”在愛情長跑7年后,于2009年結婚。
根據法庭文件,兩人是在網上認識,交往期間曾同居。
女方稱,她在2009年想用自己的名字購買73萬元(190萬令吉)的公寓當成愛巢,但男方要求將自己列為聯名屋主,作為娶她的條件。
兩人結婚后,男方的家人也搬入公寓,但一年后兩人關係生變,男方和家人一起搬走。
高庭判婚姻無效
女方在2011年以男方拒絕和她圓房為由,向法庭申請判婚姻無效。不過,她稱在提出申請后,才得知枕邊人曾是女兒身,于是再改以“丈夫”是女人為由,要求判婚姻無效。
不過,“丈夫”卻反駁,稱出生是女人,但后來進行了變性手術,也曾向妻子坦白自己無法與她圓房或生孩子。
高庭法官最后以雙方並非男女的結合,宣判婚姻無效。
男方交往時常借錢
女經理聲稱,男方在交往期間就一直向她借錢,也拖欠幾家銀行8萬元(約20萬令吉)。
雖然兩人的婚姻無效,但雙方還是為了婚姻資產和贍養費打官司。
女方除了稱男方向她借錢和欠錢外,也聲稱房子的首期、貸款大部分都是她付的,其他包括產業稅、雜費、水電費、保險甚至日常用品都是由她承擔。男方只在入住期間付一半的水電費。
她在去年4月的5天內,又付了20萬元(約52萬令吉)還房貸。
妻子高收入丈夫負債
女經理月入比男方多近3倍,身家超過63萬元(約164萬令吉),“丈夫”則負債,連1500元的訴訟費都無法還。
根據法庭文件,妻子月入8500元,“丈夫”月入則介于3000元至3300元。
妻子在法庭文件中披露,她名下還有一間三方式組屋、保單、車子,還有超過26萬元的銀行存款,公積金內則有超過73萬元,是有能力獨自供房的。
“丈夫”則稱,每月都付1400元的房貸,也承擔了裝修費。
妻子表示,“丈夫”承諾婚后要把欠她的錢還清,但不但沒這么做,還繼續每月向她借錢來還銀行債務,而至今仍欠她2萬元。
指丈夫為錢要離婚
女經理出示短訊,指“丈夫”為了錢要和她離婚。
在這則短訊中,“丈夫”說:“但真相是殘酷的!我沒錢了。或許離婚能幫助我解決債務。所以你是否可以答應離婚,幫助我清除債務……”
妻子稱,“丈夫”是計劃在娶她之后,要求分房子,並要求她申請婚姻無效,好讓他解決債務。
法官表示,“丈夫”在2012年開始轉賬款項給妻子,很明顯是要和妻子平分房子,而他自稱開給妻子的支票,或是用來歸還之前拖欠妻子的錢。
法官最后下令,將公寓在6個月內賣掉,拿到錢用來還貸款等,之后70%的收益屬于妻子,30%屬于“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