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符合法律 悬案判决正确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总检察署:符合法律 悬案判决正确

(布城27日讯)总检察署代表律师阿峇查菲里副检察司指出,验尸官综合所有供证及证据,把赵明福坠楼身亡死因列为“悬案”判决是正确的,且没有反贪会官员或任何人涉案。



他今日陈词时说,证人供证未显示此命案含刑事因素或反贪会具他杀动机,上诉庭应接受验尸庭的裁决是正确及符合法律。

他说,验尸官做出裁决前,一概考量刑事因素及死者辩护律师问题,包括死者颈项伤痕、脚踝伤痕是否符合死者当时昏迷或半昏迷状况。

他指出,赵明福腰带上有1人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与“可能涉及”案件的任何人无关。



无法证明出现“第三者”

“157人包括81名反贪会官员接受DNA检验,没有人与腰带上DNA相符;至于死者颈项伤痕是因从高楼坠下造成,这点辩方未提疑问。”

死者家属代表律师哥宾星代表赵家,就验尸庭把赵明福坠楼身亡死因列为“悬案”提出上诉,由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里夫、拿督马永贵和拿督哈密苏旦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聆审。

针对哥宾星提出赵明福遭他杀说词,阿峇查菲说,证人供词皆无法证明案件出现“第三者”致死死者。

“化验师谢丽凤供证指在死者外套及腰带上寻获‘1号不明男子’DNA样本,却没直接供词说死者遭他杀。

他说,第12名证人查案官阿末纳兹里供词中,也指没有迹象显示死者因受到威胁压力坠楼。

“案发现场周围未寻获任何武器,而死者的毒物报告呈阴性反应及衣服上没有留下可疑DNA。”

他说,根据第11名证人莎阿南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莫哈末莱米口供,在发现死者尸体后,大厦保安员及其他人也比他更早知道此事及报案。

没证据证明他杀

针对辩护方指反贪会官员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5楼的屋顶发现赵明福的尸体时,没有及时报警,反而前往布城寻求指示的问题,阿峇查菲否认此说词,并指反贪会的报案书未提及此事。

“没有证据,说明死者死因是反贪会官员或是由其他人所造成,验尸官作出‘悬案’裁决是准确。

他说,法医指坠楼前产生的伤势(pre-fall injuries),不能成为他杀可能性。

验尸官依证据裁决

阿峇查菲陈词指出,验尸官在鉴定赵明福坠楼死因时,不受到刑事案的法律程序约束,甚至验尸官作出裁决中,可以考虑采纳有关连性的证据,包括有关连的“传闻”(haersay)。

他说,根据法律,验尸官是行使刑事程序法典第337条文鉴定死因,而验尸官的裁决必须有证据及供证佐证,及不受到审理刑事案所采用的法律约束。

“验尸庭裁决须有强而有力的证据及供证支持,并非根据理论或猜测作出决定。”

针对马永贵法官问及,验尸庭为何作出“悬案”裁决时,阿峇查菲说,此案经过调查后,未能指证有人涉及其中,况且当局也未因为此命案而提控任何人,因而在没有任何人被控下,命案被鉴定为“悬案”。

“由于未有人涉及此案,当局不能贸然提控‘不明人士’或‘未被鉴定的人士’,基于此,验尸庭才裁决为悬案。”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