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挨鞭起诉大马政府 孟籍外劳要求重审罪名
(槟城28日讯)孟加拉籍外劳因拥贼赃及没入境准证被判监3个月兼鞭3下,没入境准证罪名后来被高庭推翻,而起诉我国政府及各有关当局提出每鞭100万令吉赔偿,他今日要求槟高庭重新审核其拥贼赃罪名。
孟加拉籍建筑工友阿拉敏赛峇萨(28岁),是以他当时没聘律师,不了解我国司法程序,且不谙国语,不了解罪名刑罚下认罪为由,要求槟高庭重新审核大山脚推事庭判决,并谕令案件重新交回推事庭,由另一名推事审理。
不过,高庭法官拿督扎马尼今日谕令申请人的律师拉文,以及代表控方出庭的槟州副检察司依玛,需向法庭提呈书面陈词,并订于6月13日审讯。
申请人阿拉敏赛峇萨是去年6月28日上午10时,在槟岛垄尾涉嫌骑乘一辆失窃摩哆,遭警扣留。
要求庭令阻遣送回国
他也因被指没入境准证,在同年7月18日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他在没辩护律师、也没孟加拉籍通译员讲解罪状下,承认两项罪名。
他除了承认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下非法拥贼赃罪,也承认触犯移民局法令第6(3)条文下,无法出示入境准证罪名,结果各被判监3个月及坐牢3个月兼鞭笞3下,刑期同时执行。
在发现他其实拥合法工作准证后,槟高庭去年10月25日对此案进行司法审核,推翻触犯移民局法令条文的判决,判他无罪。
当时,申请人被囚在吉州波各先那监狱,并在去年10月9日被施鞭刑,刑期也届满,他因而提出起诉,要求索赔。
目前在冷甲非法外劳集中营的申请人,也要求法庭禁令,阻移民局在案审结前遭遣送回国,案订本月30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