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解約需退四千令吉

(台北訊)張韶涵3年前在微博自行宣布和福茂唱片解約,引發青田經紀公司和福茂不滿,告她違約求償3465萬元(約371萬令吉),台北地院認為雙方合約是委任關係,張韶涵有權主動解約,她沒違約,但應歸還2011年間青田多給付她的4萬元(4278令吉)酬勞。對此,張韶涵妹妹說:『滿意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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