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准罗马天主教会上诉 联邦法院6月23日裁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是否准罗马天主教会上诉 联邦法院6月23日裁决

(布城28日讯)联邦法院择订6月23日裁决,是否同意发出准令给罗马天主教会,让该会针对上诉庭宣判该会不能在周报《先锋报》(Herald)使用“阿拉”(Allah)字眼来称呼上帝的裁决,提出上诉。



代表天主教会的S西华拉惹律师说,他昨日接获联邦法院登记处的来信,通知教会听审的日期。

联邦法院七司是在今年3月5日,开庭审理《先锋报》被禁使用“阿拉”字眼裁决而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后,宣布择日期裁决是否同意发出准令。

这起备受国内外瞩目的案件也非常罕见的由七司会审,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亲自率领另六司,即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查马拉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里雅迪、拿督再嫩,和拿督陈国华审理。



上诉庭裁决引混淆

代表申请人天主教会的律师拿督西勒斯达斯在陈词时指出,上诉庭较早前有关《先锋报》不能及无权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已引发各造争议和混淆,甚至开始产生或衍生许多的“不确定性”及忧虑。

“上诉庭的裁决也引起国际关注,许多国际穆斯林学者都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质疑。”

他强调,这也是为何联邦法院,也是大马至高无上的法庭需审核上诉庭的裁决,包括决定其原则及范围正确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代表内政部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苏查娜阿旦则指出,天主教会周报所提出的准令申请,并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要求,单凭这点,准令申请就不应受理。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