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館裝修,無法在原定期限內完工,裝修承包商更諸多藉口拒絕賠償!
⊙廖小姐指出,她于2月購買二手店舖準備經營咖啡館。
她說,在朋友介紹下,委任裝修承包商負責處理其經營的咖啡館的裝修工作。
她說,為了保障雙方權益,通過律師擬定合約,合約上清楚列明,工程需于4月完成,延誤就必須賠償相關數額。
“經過估價后預算工程約12萬令吉,首期已付了5萬,但在3月中前往店舖了解裝修進度時發現,工程相當緩慢,無法在限定時間完成工作。
她說,最后委託承包商無法在限時內完成工程,同時要求對方給予當初的賠償,唯有對方藉口多多,又說公司即將面臨倒閉等問題,拒絕賠償。
她說,她唯有找過全新承包商進行剩下的工程,開張日期被迫更改,試問可以透過怎樣的管道追討一切損失?
★林若輝律師
建議廖小姐直接聘請律師把相關的裝修承包商起訴到法庭,讓法庭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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