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集團為船添柴油 油槽船變海上油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走私集團為船添柴油 油槽船變海上油站

(哥打丁宜28日訊)走私柴油集團利用大型油槽船,為來往南馬海域的國內外船隻添加走私補貼柴油,彷如“海上油站”。



國內貿易、合作社與消費人事務部執法組與總檢察署特別執法單位,前日在哥打丁宜海域聯手展開取締行動,起獲370萬公升的補貼柴油,充公4艘船隻,總值約5000萬令吉。這也是我國今年最大起的走私柴油案件。

兩個執法單位于本月19日在柔佛邊佳蘭丹絨柏崙古展開行動,並于本月26日下午5時22分,執法員在海上偵破4艘走私補貼柴油的國內外船隻。

其中1艘船隻是在砂拉越古晉註冊的Wec 9大型油槽船,正違法運有估計210萬公升的補貼柴油,以及3艘在巴拿馬註冊的商船,分別是Kinshu Maru、Naniwa Maru及Many One。



長期停駛在南馬海域

當局分別在Many One及Kinshu Maru商船上,起獲135萬公升及25萬公升的補貼柴油。當局也扣捕52名船員及船長,他們來自越南、泰國及印尼。

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執法組副主任拿督依斯干達哈林今日在邊佳蘭丹絨本侖古渡輪碼頭召開記者會,匯報取締成果時如此指出。

他說,Wec 9大型油槽船長期停駛在南馬海域上,走私柴油集團先以多艘小油槽船從私人碼頭運載走私補貼柴油,小油槽船再把柴油送到該大型油槽船,該船作為“海上油站”,把柴油轉賣給航行在該海域的國內外船隻。

他指出,根據當局調查,走私柴油都會直接出口到國外,或售賣給其他國外船隻作為出口用途。

偽造文件圖掩人耳目

走私柴油集團更造假柴油供應公司的文件,企圖掩人耳目,不被執法員識破不法勾當。

當局進一步檢查時,其中一艘船的船長無法出示大馬海事局總監批准可在我國水域運載柴油的證件。

當局援引1961年供應監管法令調查此案,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罰款達10萬令吉或監禁達3年,或兩者兼施。

為了揪出更多走私柴油集團,以杜絕這類活動繼續橫行,依斯干達哈林吁請公眾提供任何走私補貼柴油情報。可聯絡貿消部熱線1-800-886-8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使查緝走私補貼柴油的行動更為有效。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總檢察署特別執法組官員薩伊洛希山,以及柔州貿消部執法組副主任拉維詹德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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