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訊)柔州婦女發展與家庭委員會主席艾西雅透露,新山市區40%流浪者竟是赴新加坡工作的大馬勞工(馬勞)!
“在新山露宿街頭的馬勞,一般都從事羅厘司機、船員、清潔工人、建築工人、理髮師、貨倉管理員和工廠員工,他們每月薪為1000新元(約2600令吉)至2000新元(約5200令吉)。”
艾西雅今日出席第13屆柔州立法議會第二季第一期會議,回答龜咯州議員蘇海米書面提問是否有住所收留新山流浪者時透露,新山市區的流浪馬勞一般都因工作時間長,以致他們返回新山后,只求一個短暫的休息地點,所以選擇在市一些建築物五角基和休閒公園露宿。
她說,流浪馬勞一般來自沙巴和砂拉越等州屬,因工作地點與家鄉距離遙遠,所以才決定露宿街頭。
“至于,到新加坡工作的柔州子民選擇露宿市區,可能是他們家鄉都在郊外,為節省往來住家時間,所以也選擇露宿市區街頭。”
逗留廳只收留2週
艾西雅指出,為解決流浪者課題,國家福利基金于去年6月9日,在新山市區馬華柔州聯委會大廈的1樓至4樓,開設“逗留廳”(Anjung Singgah)收留市區流浪者。
“逗留廳內目前有64張床給男生和18張床給女生,同時,也有3戶家庭住在該廳內的空房。”
另外,蘇海米附加提問時,詢問州政府如何長期解決乞丐和流浪者問題。
艾西雅指出,該逗留廳只收留流浪者或乞丐等長達2週,若流浪者或乞丐者仍無法找到居所,當局將把他們送往Desa Bina Diri收留所或老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