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令修正案 年内呈国会
(吉隆坡3日讯)为推动国家达到2020年宏愿目标,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部长拿督哈山马历指出,该部已原则上同意1965年公司法令的修正内容,希望能在今年内呈上国会并获得通过。
他指出,公司法令已生效超过48年,为确保能追上不断改变的经济和企业世界,并在2020年达致先进国和高收入目标,该法令曾被修正35次。
“现代化1965年公司法令可改变我国商家经营形式、强化企业监管及提升成本效益,成为推动我国商业转型计划的动力。”
他今日受邀出席由大马公司委员会(SSM)举办的第4届“2014年全国会议”时,在致词时如是指出;列席者包括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亚斯、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峇沙、大马公司委员会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纳因及律政司拿督斯里依德鲁斯。
莫哈末纳因指出,将在2天会议中和参与者探讨的6大主要课题,包括最新公司法令、在我国开设新业务、卓越的董事局、审计和财务报告架构、无股票面值和资本维持规定,及公司破产架构。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现代化1965年公司法令,是推动业务转型计划的主要动力”,成功吸引450位由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利益相关者、从业者、专业团体成员等组成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