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令修正案 年內呈國會
(吉隆坡3日訊)為推動國家達到2020年宏願目標,國內貿易、合作社與消費部部長拿督哈山馬歷指出,該部已原則上同意1965年公司法令的修正內容,希望能在今年內呈上國會並獲得通過。
他指出,公司法令已生效超過48年,為確保能追上不斷改變的經濟和企業世界,並在2020年達致先進國和高收入目標,該法令曾被修正35次。
“現代化1965年公司法令可改變我國商家經營形式、強化企業監管及提升成本效益,成為推動我國商業轉型計劃的動力。”
他今日受邀出席由大馬公司委員會(SSM)舉辦的第4屆“2014年全國會議”時,在致詞時如是指出;列席者包括國內貿易、合作社與消費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利亞斯、副部長拿督斯里阿末峇沙、大馬公司委員會總執行長拿督莫哈末納因及律政司拿督斯里依德魯斯。
莫哈末納因指出,將在2天會議中和參與者探討的6大主要課題,包括最新公司法令、在我國開設新業務、卓越的董事局、審計和財務報告架構、無股票面值和資本維持規定,及公司破產架構。
這次會議的主題是“現代化1965年公司法令,是推動業務轉型計劃的主要動力”,成功吸引450位由公司董事和高級職員、利益相關者、從業者、專業團體成員等組成的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