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不合格隔热膜‧交通部各单位达共识 后挡风玻璃透光度30%
(布城3日讯)交通部今天和相关单位及业者达成共识,建议仅修改车后挡风玻璃和车窗的隔热膜透光度,从原本的50%调低至30%,但保留车前挡风玻璃及前座车窗各在70%和50%透光度。
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卡巴拉威说,这项建议将交由交通部代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做最后定夺,他将于明天向部长提呈报告,预料会在近期有所宣布。
“若部长宣布通过这项建议,此建议将会即日生效。”
业者需有测量器
这意味着,若部长在6月16日前没新宣布,警方与陆路交通局执法单位仍会于6月16日起,继续援引旧条规,取缔不合格的隔热膜。
阿都阿兹今日与各有关单位开会后,召开记者会时。出席者包括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依斯迈及交通部企业资讯主任马诺维拉巴兰。
他说, 当局已和近百名来自政府单位、非政府组织与私人界的代表,针对此问题举行工作坊,达致这项共识。
“我们也与业者达成共识,销售汽车隔热膜的业者,必须有透光度测量器,售卖合规格的隔热膜给消费者,测量器每12个月要检验,确保其精准度。”
他说,执法单位与私人的测量器会出现稍微不同的测量度数,如相差约2至3%,执法单位会接受。
隔热效果无关透光度
阿都阿兹透露,有很多消费者指透光度越低,越有效隔热,但在此次研讨会上,有受邀消费者揭露,其实隔热效果不是在于透光度,而是有赖于汽车隔热膜的品质。
他说,假如隔热膜透光度低,会造成执法单位无法判定司机或乘客是否系上安全带,确保他们的安全,所以在执法单位角度,挡风玻璃及车窗必须清晰。
“因此若消费者要很好隔热功效的隔热膜,必须依据它的品质作选择,但必须确保它的透光度是符合规格。”
阿都阿兹强调,当局是根据国际汽车隔热膜标准,以及大马皇家警察及陆路交通局为考量,而提出有关建议,同时也在研讨会上获得相关单位同意,达成共识。
“倘若修改条规获得部长通过,贸消部也会对违反条规的汽车零件业者采取行动,以保障消费者权益,而目前仅是处于商讨阶段。”
消安协会:反对工作坊共识
忽略消费人利益
(吉隆坡3日讯)吉隆坡消费人安全协会(PKP)指出,基于昨天举行的汽车隔热膜工作坊,并没有照顾消费人利益,所以反对工作坊达成的共识。
协会主席三苏丁透露,工作坊除了没邀请消费人组织参与,所提及的课题也对商家比较有利,因为工作坊内容注重汽车的闷热情况,多于人民所关注的车内安全课题。
“马来西亚汽车音响装饰冷气公会在昨天的工作坊中,所提出的车内闷热情况,比较偏向汽车隔热膜。”
他也指出,有关工作坊并没有说明允许安装隔热膜的汽车款式,以及可安装的数量,因此该组织将向交通部提呈建议书和法案,以允许汽车安装隔热膜。
“整体来说,工作坊并没有注重人民课题,例如,安装不符合当局所规定透光度隔热膜的人士将被开发单,而这么做的商家则不受对付。”
对此,吉隆坡消费人安全协会一再强调,该会不同意任何与消费者关心的课题毫无关系的会谈,同时呼吁政府检讨工作坊的结论,并且再次举行一个获得消费者组织参与,并且更透明及公正的工作坊,确保会谈结果长期对消费者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