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公寓辦事處 廟祝控蓄意破壞

(吉隆坡3日訊)中年廟祝因擅自闖入文良港一座公寓的管理層辦事處,並且破壞該辦事處的設備,今天在推事庭面對2項控狀,被告否認有罪。

第一項控狀指沈廣華(58歲,譯音),在今年5月29日中午12時15分,在未經允許下,擅自闖入文良港雲頂閣公寓的管理層辦事處。

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48條文(非法闖入屋子),一旦罪成將被判最高監禁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天、同一時間和同一地點,故意破壞管理層辦事處的設施,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一旦罪成將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拉文德蘭副檢察司向推事諾阿祖拉提出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不過被告卻以自己任職廟祝的收入不穩定,並且已娶妻為理,要求減低保釋金額。

最后,推事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並擇訂6月16日過堂,以讓被告委任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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