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付3員工最低薪 保健品廠家罰3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付3員工最低薪 保健品廠家罰3000

(吉隆坡3日訊)八打靈再也推事庭裁定一家保健品廠家,沒有遵守2011年國家薪金咨詢理事會法令下的2012年最低薪金制指令,被罰款3000令吉。



半島人力資源局今日發文告指出,這是人力資源部首次成功將這家位于八打靈再也PJS3路,沒有支付3名本地員工最低900令吉月薪的公司控上法庭。

文告說,該局是在接獲投訴后,派遣特別執法團隊向有關公司展開調查。

“此案主控官是西蒂諾阿麗法,該廠家在推事庭認罪后,推事洪絲蘭(譯音)諭令3項控狀,各罰款1000令吉。”



文告指出,半島人力資源局希望所有雇主遵守2011年國家薪金咨詢理事會法令,支付員工每月最低薪金900令吉(半島)和800令吉(東馬),以避免遭法律行動對付。

“一旦証實任何雇主不遵守最低薪金制,每項指控可被罰款至最高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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