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5日訊)漁業局總監拿督阿哈末沙比基指出,漁業局料在明年1月起在東海岸地區重新劃分捕魚海域區。
他說,本月1日起該局已在4個州,即吉打、檳城、霹靂及雪蘭莪實施這項措施。
“漁民或船主擅自闖入禁區,漁業局將在懲罰行動上加重罰款,闖入B捕魚區的船只,即20以上至40以下總噸量的船只,將被罰款3000令吉及吊銷捕魚執照1年;C捕魚區40以上至70以下總噸量的船只,則被罰款6000令吉及吊銷執照1年;C捕魚區70以上總噸量的船只,則將被罰款1萬2000令吉及吊銷捕魚執照1年。”
他今日在出席全國漁業局官員年度集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時這么說。
加強魚苗保育工作
他指出,A牌漁船的作業範圍,從1至5海里擴大到1至8海里、B捕魚區範圍則是8至15海里、C捕魚區將與C2捕魚區結合,即15海里至公海的範圍,而一海里以內列為保育區。
“當局實施這項加強區域的執法和魚苗保育工作。由于魚苗來不及成長就被漁民捕抓,以致魚量減少。”
他說,為了保護魚苗、海產繁殖及海洋生態,該局惟有實施這項措施,不過卻引起許多漁民不滿。
根據當局統計數據顯示,過去數年來,我國每年有多達175公噸體積太小的魚獲被撈起,保守造成每年150萬令吉的損失。